第三者責任保險
第三者責任保險是承保被保險人或其受僱人在「營業地方」內因過失或設施有缺陷引致第三者人傷亡或財物受損依法應負之賠償責任。
被保險人因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下列意外事故引致第三者身體受傷、死亡或財物損害,而需承擔法律責任時,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
1. 被保險人或其受僱人因經營業務之行為在本保險單載明的營業地方內發生之意外事故。 |
2. 被保險人營業地方之建築物、通道、機器或其他工作物所發生之意外事故。 |
而所承保之意外事故: |
1. 必須是因下列兩個原因之一所造成: (a)因被保險人或其受僱人經營業務之行為所致者。 (b)因被保險人營業處所之建築物、通道、機器或其他工作物所致者。 |
2. 必須是在保險期間內發生。 |
3. 必須是在保險單載明之營業處所內發生。 |
4. 必須造成第三者身體受傷、死亡或財物損失之結果。 |
5. 必須為被保險人依法應負賠償的責任,而受有賠償請求。 |
影響保費計算的因素,有下列等幾點: |
1. 被保險人經營業務種類或處所使用性質; |
2. 每年營業總額或受僱員工人數; |
3. 營業地方之座落位置、面積大小、鄰近環境及第三者財產、居住人口狀況; |
4. 進出處所或經過之人數多寡; |
5. 處所內設施、走道及一般管理之優劣; |
6. 是否經營、製造危險品?如有危險品存貨是否隔離存放?; |
7. 最近五年是否發生過意外事故致第三者傷亡或財損案件?; |
8. 保險金額及自負額之高低等因素等。 |